如何处理工业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设备、原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其他物品;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货值金额金额1万元以下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金额的,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
更新时间:2023-12-26标签: 生产工具餐饮金额设备餐饮生产工具和设备的金额 全文阅读